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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2018年05月17日 20:32  点击:[]

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国家艺术基金面向社会受理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及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的申报。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分为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及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四大类。
二、申报事项
(一)项目符合指南(见附件)中明确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
(二)申报材料中的内容和指标应按照填报说明要求据实填写。
(三)申请人要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申报者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对于申报者与第三方的纠纷或争议,艺术基金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在申报前需向科研处提交书面申请,待科研处备案审批后进行申报。
(二)申请人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并按相关指南要求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一: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二: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三: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四: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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